乌海市大学生村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 毕业院校 笔试成绩
1 李培迪 女 10103030621 宁夏大学 114.5
2 吕婷 女 10103030330 内蒙古师范大学 113
3 涂珠虹 女 10104130912 呼伦贝尔学院 112
4 杨 博 男 10103030719 内蒙古农业大学 111
5 刘 月 女 10103030220 青岛滨海学院 110.5
6 郑秀妮 女 10103030204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110
7 张 乐 女 10103030313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110
8 颜怡菲 女 10125240226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110
9 奥 洁 女 10123180904 内蒙古民族大学 109.5
10 杜红梅 女 10103030123 景德镇陶瓷学院 109
11 李亚楠 女 10103030707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109
12 孔贺鹏 男 10103030120 湖北理工学院 108.5
13 陈小月 女 10108444410 内蒙古财经大学 108.5
14 崔国萍 女 10108444628 内蒙古师范大学 108
15 丁珺昱 女 10103030405 内蒙古财经大学 108
16 刘 欢 女 10103030610 内蒙古民族大学 108
17 徐明霞 女 10103030629 赤峰学院 107.5
18 李 婷 女 10103030321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107.5
19 张舒宇 女 10103030229 内蒙古医科大学 106
20 常 佳 女 10103030111 内蒙古大学 105.5
21 高 阳 男 10103030124 集宁师范学院 105.5
一、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和初步选聘人选(10名)2:1的比例,并报请自治区同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分数线为105.5分(含105.5分),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如下: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联系人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务于7月9日(星期四)前到乌海市行政中心(滨河区学府街)A座1104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没有按期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李树成 联系电话:0473-2999719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请未进入资格审查且分数临近的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的方式和要求
审查时携带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的《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3份,1份学校留存、1份存入本人档案、1份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已将登记表由毕业院校或者本人填好寄送到市委组织部的可不用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拿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的出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是党员的(含预备党员)出具学校和有关部门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伪造证件、证明等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